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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的“清官”为何会死于“受贿”(2)

来源:www.zhongliu365.com时间:2014-11-19奇闻指数:编辑:admin手机版


  
  锦衣卫,是根据需要办事,需要办成怎样就办它怎样。当年,朱元璋是个何等聪明的人,他知道跟他一起打天下的人,多少都有点能耐。既然能将别的皇帝打跑,若再把自己打下台,也不是一件多难的事。所以,朱元璋为了千秋伟业,把辅佐自己打天下的文武功臣基本扫净,也就多少在情理之中。胡惟庸、蓝玉两案,株连且四万,这类案子,查无实据,如果交给朝官们按法办理,最后不知弄出什么结果。这些案子交给锦衣卫来办,自然就是心想事成。
  
  蓝玉案之后,朱元璋认为大局已定,便下“诏内外狱无得上锦衣卫,大小咸经法司”。但时事多变,朱棣起兵夺了建文帝的宝座,杀人又不能依法进行了,锦衣卫便重新派上用场。锦衣卫的事业,也重新灿烂辉煌了。
  
  明朝的宦官,裆中没杆枪,手上则有几支枪。永乐十八年(1420),设立东缉事厂,即“东厂”,权力在锦衣卫之上,同样只对皇帝负责,可不经司法机关批准,随意监督缉拿臣民,由宦官提督担任。西厂,官署名。明宪宗时为加强特务统治,成化十三年(1477),设立西缉事厂,即“西厂”,由宦官汪直提督厂事,其权势超过东厂,引起朝野反对,后被迫撤销。武宗时又恢复西厂,刘瑾倒台后又被撤销。明武宗时还设大内办事厂,即大内行厂,简称内厂,刘瑾以谋反罪被杀,西厂、内行厂彻底撤销了。
  
  无论风云变幻,东厂则始终红火。到魏忠贤这时候,东厂不仅是“专案组”,更是一杆枪,并且还是杆非常好用的枪,谁撞上,那真叫撞到枪口上。
  
  政敌与竞争对手是不一样的,政敌是以消灭对手为目标,所谓不是东风压倒西风,就是西风压倒东风,谈不上双赢,是你死、我活。
  
  魏忠贤的狗腿子们,拷掠杨涟、左光斗等正直官僚时,械、镣、棍、拶、夹棍,五毒俱用,血肉溃烂,即是一例,使整个明代成为中国历史上罕见的专制黑暗皇朝。
  
  明朝的这类特务组织,也不尽是私人打手的角色。就算是,这个私人也是皇上,否则也犯不上花大笔银子,让一帮邪人过瘾。只是在皇上相当软蛋的时候,这杆枪才失去了控制,成为官场上的杀人利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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